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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启用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电子证书的通知》各县区水利(水务)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启用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电子证书的通知》(皖水监督函〔2020〕2号)文件要求,从1月10日起注册地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启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相关管理和使用中应予以认可。2020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电子证书管理,原纸质证书作废,不再使用。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水利厅《关于启用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电子证书的通知》(皖水监督函〔2020〕2号)
2020年1月7日 附件:关于启用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电子证书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