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2016〕11号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建设局),各市县招标局(办): 为贯彻《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造价管理改革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落实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备案(以下简称“三备案”)工作,我厅组织开发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定于2016年3月1日起试运行,6月1日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平台主要功能 平台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与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深度对接,以落实“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