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水基函〔2014〕919号各市水利(水务)局,广德、宿松县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为做好2014年上半年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履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由各级水利部门监督管理、在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易的,并在安徽水利信息网公示的在建水利项目(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均纳入全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履行评价范围,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其他需要进行评价的项目,由各项目法人确定。二、评价内容和标准评价对象为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和中标企业,评价中标企业在本评价期(2014年1月